发布时间:
2026-08-11 10:24
信息来源:
今日驿城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报,我区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全区平均降水量为90.8毫米,水屯、蚁蜂等乡镇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根据《驻马店市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1日8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水库、尾矿库、漫水桥等关键部位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按照应转早转、应转尽转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严阵以待,确保一旦有需要,能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做好巡堤查险和24小时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2026年8月11日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防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 区气象局、 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区防指督查指导组在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区防办主任或防办常务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启动区防指工作专班。
(3)区应急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指。
(5)区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利局每日8时、18时报告1次洪水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区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等单位派专员进驻区防指。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乡镇(街道)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 “ 叫应”机制。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