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31 17:21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8月28日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驿人社监询〔2026〕第58号),因按你单位提供的送达地址,通过中国邮政邮寄后,邮件未能妥投,现已退回本机关。据此,现通过网上公示公告的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本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将对你单位做出的《调查询问通知书》(驿人社监询〔2026〕第58号)予以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查询问通知书
驿人社监询〔2026〕第58号
被调查询问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第三项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调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请你单位于2026年9月4日17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来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请注明委托权限)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你公司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
3、你公司和熊帮同等5人承包合同
4、建业世和府一期、二期及建业春天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票据
5、建业世和府一期、二期及建业春天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料
6、熊帮同等5人班组工资发放表
7、劳动合同书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
地址:练江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驿城区劳动保障中心
电话:0396-2828378
办理人员:杨 森 执法证号 16150113050
王瑞丰 执法证号 16150113031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