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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4:33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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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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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驿城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以来,主要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70余条。对外公布受理办结行政审批1835件,其中医生执业注册496件,护士执业注册517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46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37件,中医诊所备案19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10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7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0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12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4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176件,饮用水供水许可变更1件,行政处罚54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2022年我委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卫健体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地保证,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审校制度,保证了信息来源和准确性,增强了大家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逐步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卫健体委在做好政务信息发布的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开辟疫情防控专栏,加大新冠疫情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筑牢抗击疫情政务公开阵地,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并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二是建立完善系统内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广大民众对我委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传达和业务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专业人才不充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掌握不透彻。二是信息征询机制不健全,限制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业务科室和公众参与感不强。

 2、改进情况。一是明确专人,强化保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研习领悟,增强实务操作能力;坚持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上报信息,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二是提高要求,跟踪问效。加强对下的跟踪指导,提高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信息发布做好多层面意见征询、多渠道政策发布和解读、多途径政府信息查询和获取等工作,强化工作人员和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的参与感和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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