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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54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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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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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进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提升我局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条例》,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个;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个,本年度较上年度大幅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1380.894万元。同时,我们按照任务分工情况,对我局负责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和土地征收相关情况,在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

2、依法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24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件共计25件。本年度予以公开1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突出对政府信息的依法管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分类管理。对本单位产生和保管的各类信息进行了梳理分析,依据《条例》的相关条款,明确公开的基本类型;二是健全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三是规范发布。出台了内部操作细则,对办理流程、办理标准、责任分工、答复文书等进一步做了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要加强办事窗口信息公开查阅功能建设。我们负责在本单位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负责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办事窗口设置查阅信息平台。二要借助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把本单位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在线办事新模式。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选用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确定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并要求经办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回复当事人,做好督查督办工作。信息公开需要经过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公布信息,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与公众信息需求接轨,扩大信息类型范畴。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共组织开展2次专题培训,并通过以会代训、视频沟通、问题答疑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增强了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断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0.8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2、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于提高;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效率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督查督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对单位内部和社会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务公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准确执行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计量和计件标准。本年度,我局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均在免费范围之内,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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