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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4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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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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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置地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东200米,邮编:463000,电话:0396-2886063,电子邮箱:ycqzh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驿城区城市管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尤其是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主动公开情况:印发了《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驿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了驿城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权责清单、工作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内容;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26条,并将78件行政处罚案卷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1次预算、1次决算、2次领导任职、12项重大财务支出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法制审核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必须通过法制室审核后,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通过保密审查之后方可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单位专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另外我单位还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进入官网,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5.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使用权,包括对公开信息的上传,审核、公布的权限,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把关,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无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由其他人员兼职落实相关工作,且文件公开形式审批和政府网站公开操作两项工作内容分属不同的工作人员,有时难以做到及时沟通,导致个别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

2.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较为传统单一,我局无自主网站,主动公开仍然依托政府网站。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置,继续在区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推进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公开、及时做好数据统计、文件移送及办理申请等各项工作。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防灾减灾等信息的发布,及时公开本局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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