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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40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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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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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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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0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

1、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发布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二是发布驿城区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信息;三是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四是发布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五是发布2021年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清单及其他信息。六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现有经营单位重新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及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流程图。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开,逐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发布重要节点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2、政策解读情况。通过网站对生态环境重点内容进行政策解读,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宣传解读我区《2021年大气、水、土壤、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大工作事项。

3、互动交流情况。 网站设立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电话、举报信访信息发布等功能模块,及时查看收集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回应。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在驿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编制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政府网站可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申请流程,明确了受理地址和电话,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具体承担政府信息的审查、发布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股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任务、措施的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生态环境领域专栏,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政策文件、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集中、及时、规范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了泄密或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了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生态环境工作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针对有关舆情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快速反应、处理、回应。

2021年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信息,无一起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满足了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知情权需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助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能力建设不强问题,二是重要工作信息情况公开滞后问题。下一步,我局强化政务公开理念,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专(兼)职人员配置,积极学习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与各部门沟通,提高信息传送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标准、数额等要素内容。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产生相关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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