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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37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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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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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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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果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解放路西段区政府1号楼428,电话:0396-2828367,电子邮箱:ycqwh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驿城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的文化和旅游等相关信息。一是通过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75篇;二是向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以下政府信息:文旅系统工作动态,如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慰问演出、非遗宣传系列展示活动等工作;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局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单位更新的政策法规、财政预算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进入官网,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区文化和旅游局专栏,及时发布文旅系统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区的文化和旅游等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督察,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到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区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202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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