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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33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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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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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驿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驿城区解放路706号;邮编:463000;电话:0396—2715986)。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在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69条,养老服务信息28条。重点公开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和申报评审办理程序等信息,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保障了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由我局负责起草的《驿城区殡葬改革工作奖惩方案》,按程序印发后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对其进行文字和图片解读。并在重点领域发布了《关于70周岁以上城市低保对象建立建档立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办公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要素,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方便公民、法人、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驿城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制定了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驿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驿城区政府网站,设立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重点领域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信息审核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制订的《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全年政府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对机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调整充实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专职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驿城区民政局及时进行改进,一是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一次全方位梳理,按照各栏目更新频次的要求及时更新内容;二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各栏目设置情况,全覆盖进行信息保障。三是通过线上和线下并行、文字和图片配套,不断拓展政策解读的形式;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扩展到“六稳”“六保”及疫情防控等,多方位丰富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产生相关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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