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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20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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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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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住建局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驿城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42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22件。依托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本局组织机构、职能及办公地址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13件申请公开事项,其中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12件结转到2022年1月份办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区政府网站要求不断对我局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新、规范和完善,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进一步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多角度多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市民关心的住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公开高效及时透明,积极对接市长热线等,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对其精神实质领会不深,需要进行专门的学习培训。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免费范围之内,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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