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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59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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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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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驿城区解放路西段1163号;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888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驿城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准确执行《条例》规定,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涵盖全区58家党群、政府部门,全年公开信息200余条;专题展现三公经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补贴等信息400余条。二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形式、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疫苗接种等信息200余条。三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和痛点,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进行全面解读;通过新闻媒体、中宏网、“驿城清风”公众号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访39期,发布视频、文字信息200余条;以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级便民服务实体大厅等载体,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000余条。 四是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政策解读质量,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发布与解读关联同步。结合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就《驻马店市驿城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驿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等20篇政策文件分别进行了文字和图表解读,结合政策实施的要点和工作要求、实施或推进的总体情况,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关键条款的解释作出政策解读,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了《驿城区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制度》,对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委会延伸进行了规范。线上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中国(河南·驻马店)网站等载体,将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落实到相应栏目中,共公开事项信息2300余条;线下依托各级便民服务实体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栏,共公开事项信息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收费依据等情况,均在指南中进行了专门说明,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继续依据《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驿政办〔2020〕35号)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反馈等环节,严格按程序公开,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件规范、高效办结,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8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凡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审议前,全部经区司法局审核,区司法局就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文件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是否公开等方面进行审查。按程序印发后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栏,完成了区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增设了政府信息“五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扣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继召开了2次培训会、1次座谈会,并深入18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实地调研活动,通过培训、座谈、调研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优化《驿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发挥评估导向激励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3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41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2

行政强制

66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3

2

0

0

0

0

1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2

0

0

0

0

1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83

2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3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内容未实现全覆盖。总结、简报等日常性信息较多,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结果性信息不够全面;二是基层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加强。个别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理解不够全面,对复杂的申请事项办理不够全面、准确,对不予公开范围事项把握不准;三是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密。个别单位拟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密,出现错字、漏字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26个试点领域信息发布无盲区、无死角。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信息审核把关。严把信息发布的审核关,拟发布信息严格落实自审、送审、终审“三级审查”程序,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及时给予指导,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文字严谨、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制作了《缴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模板,有关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均在《通知书》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全年共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2份,申请人均逾期未缴纳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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