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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2:0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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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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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进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提升我局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1个,处理决定1个;行政处罚信息64个,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1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信息4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60个。

2、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14件,其中2件不属于我局掌握的信息,2件属于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不予处理,另外10件申请的公开信息件全部予以公开办理完结。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二级组织管理体系:第一级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各办公室、直属各单位开展工作;第二级是政务公开责任办公室,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将公开责任压实到各股室。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等。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选用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确定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并要求经办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回复当事人,做好督查督办工作。信息公开需要经过承办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公布信息,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与公众信息需求接轨,扩大信息类型范畴。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共组织开展2次专题培训,并通过以会代训、视频沟通、问题答疑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增强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断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6、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根据新时期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二是依法追究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后果轻重程度,通过通报批评、约谈等形式进行相应惩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15项

-2(根据省级四级十同行政确认取消2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11

6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0

2328.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9

0

0

1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于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督查督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对单位内部和社会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我局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考核和奖惩情况,重大物资采购、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情况及向社会公开机关职责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务公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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