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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9422325-0053-2025-00400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驿农〔2020〕121 号
成文日期 2020-09-1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59422325-0053-2025-004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驿农〔2020〕121 号
成文日期 2020-09-10
公文时效 有效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0 08:41

信息来源: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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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10 08:41


信息来源: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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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办公室):

    现将《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0日

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

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根据《驻马店市畜牧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驻牧〔2020〕6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调大规模、调优结构、调长链条、调强加工能力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生产的积极性,持续推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全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800个以上。

(二)补助对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建畜位500个以上(每个畜位圈舍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且不包括运动场)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同时需提供佐证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设土地租赁协议、设施农用地备案等证明材料(有关协议或证明要求文本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土地租赁协议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

2、养殖场工商注册登记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手续(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原场”需提供包括“原有畜位+新建畜位”全部场区的环评手续);

4、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图(要求能反映养殖场周边道路、村庄等环境情况);

5、场区建设平面图;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仅“原场”提供;

7、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建畜位情况说明(仅“原场”提供,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明确说明企业本次申报建设内容确为新建设畜位,在验收时能与原有畜位明确分开);

8、企业及法人代表征信情况(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

9、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方式。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先建后补验收申报表》和上述佐证材料。

(三)补助标准。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700元。

(四)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实际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公开。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省、市和我区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养殖场和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绩效评价。要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扎实做好项目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

(三)注重信息调度。要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监控,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畜牧局报告,并于项目实施结束后,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市畜牧局(电子版和扫描件)。

附件:1、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先建后补验收申报表      

          2、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驿城区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先建后补验收申报表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 扩建

养殖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畜禽养殖代码证编号(仅“原场”提供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码(仅“原场”提供 )

新建肉牛畜位(个)

新建畜位圈舍面积(㎡)

(不包括运动场)

其它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土地租赁协议

□有 □无

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有 □无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手续

□有 □无

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图(要求能反映养殖场周边道路、村庄等环境情况)

□有 □无

场区建设平面图

□有 □无

企业及法人代表征信情况

□有 □无

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有 □无

收款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其它佐证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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