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市场监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6-03-16 14:42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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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城区市场监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二批) | ||
|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 1 | 传销行为的调查 |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 |
| 2 | 直销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 3 | 网络交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 4 | 拍卖领域市场规范的管理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 5 | 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
| 6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 7 | 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行为的检查(包括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
| 8 | 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 9 | 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
| 10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检查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 11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12 |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七条 |
| 13 | 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 14 |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
| 15 |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浪费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 16 | 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合同行为的检查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7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
| 18 | 未成年人保护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 |
| 19 | 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检查 |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20 | 国旗国徽制作和销售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二条 |
| 21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
| 22 | 投诉举报事项的检查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