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2 16:39
信息来源:
南海街道办事处
一、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练江路东段
办公时间:
夏季: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冬季: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曹静
联系电话:0396-383001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负责社区文化、科普、卫生健康体育、教育、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四)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制订经济发展规划,为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服务,做好税源培植,引导推动辖区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八)服务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发展规划,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设3个行政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纪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接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审计、督查等部门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接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接区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工作。
四、街道下设6个事业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营商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一)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接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网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接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
(三)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对接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工作。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区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接区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
(六)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支持社区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对接区社会工作、卫生健康体育残联、红十字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工作。
五、属地管理3个单位:
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财政所。负责街道财政、财务数据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及时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精准的财政数据支撑。开展基层财税、财务政策宣传解读,指导辖区单位、社区(村)规范开展财务工作。对接上级财政部门,落实各项财政改革任务,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政策公示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用地管理、巡查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服务街道建设发展和基层治理。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链条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经营主体台账、摸排上报安全隐患;受理处置食药安全投诉举报,查办一般违法案件,重大涉假劣案件依规移交区局;配合上级开展各类食药专项整治,落实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餐备案监管;负责辖区食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善后保障,常态化开展安全普法宣传;统筹辖区监管信息员管理培训,并完成街道、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全方位筑牢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