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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6-07-06 10:23

信息来源:

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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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1163号

办公时间:

夏季:法定工作日 8:00——12:00;15:00——18:00

冬季: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杨源

联系电话:0396-2828357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申请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十)跟踪研判全区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承担驿城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九)负责区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工交能源股、农业农村股、行政审批与投资股、财贸与价格管理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形势,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

(三)工交能源股。统筹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拟订全区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行业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燃料乙醇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农业农村股。组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区革命老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全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承担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审批与投资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提出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和省政府投资、安排区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和设计审批等事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订全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受理、申报重大项目;协调指导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备选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财贸与价格管理股。监测研判区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区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拟订全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全区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承担区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拟订区级储备粮油规模。制定粮食行业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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