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7-17 09:1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涉农补贴领 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豫农文〔2020〕180号)和《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驻农办〔2020〕15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驿城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2日
驿城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河南省涉农补贴领 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豫农文〔2020〕180号)和《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驻农办〔2020〕15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编制驿城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涉农补贴领域“五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涉农补贴领域特点,采用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坚持常态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创新探索。在落实《目录》确定公开事项基础上,鼓励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探索高效便捷公开方式。
坚持监督评估。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指定专岗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及时评估公开成效,稳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涉农补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领域。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类项目。
(二)适用主体。区农业农村局。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一)公开目录。《目录》包括3个一级事项,分别是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管理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一级事项下划分10个二级事项,分别为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户厕改造补贴、强制扑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购买补栏种猪奖补、河南省2019年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整县治理等。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本级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增加公开(内容)要素、公开渠道等。
(二)公开事项标准。按照不同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确定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详见附表)。各部门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进行细化补充和提升。公开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工作流程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可以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众需求和各部门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细化梳理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
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对基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