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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54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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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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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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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服务指南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户籍居民和急难发生在驻马店的外地居民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2.申请条件: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3.受理机构:

驿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民政局窗口

4.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5.申请材料:

5.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3居民户口簿

5.4因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5.5因灾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5.6因意外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乡(镇)办审核和评议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 联系方式:

  0396-2715993

9.投诉渠道:

(一) 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 现场投诉:大厅一楼咨询投诉台

(三) 网上投诉: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login.hnzwfw.gov.cn/tacs-uc/login/index?refer=na&backUrl=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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