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16 09:46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
一、审批要素
(一)主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业务办理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三)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四)审批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五、着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
(五)审批条件
1.经行政部门备案后的建设项目,开工前申请办理;
2.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
3.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六)审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七)审批结果
予以登记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特殊环节
不涉及
(十)中介服务
不涉及
(十一)审批收费
不涉及
二、审批流程
(一)受理
1.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不属于本受理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1.材料审查
审批科负责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审批决定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于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四)送达
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查看该事项办理结果,或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