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0-27 08:42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现将《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
2021年10月27日
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户籍管理领域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推动我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豫公治【2020】16》16号)和《驻马店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驻(公)文【2020】72号)文件要求,分局研究制定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开展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运用标准化规范化手段,立足基层一线联系服务群众实际,推进“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聚焦政务公开这一主题,对照驻马店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抓紧抓实相关工作,确保公开事项全面科学、公开标准规范适用、公开流程简明可行、公开方式便捷有效。
二、适用范围
《驿城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适用于公安派出所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包括分局和公安派出所。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分局全面梳理了我区户籍管理领域的职责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了《驿城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涵盖了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9个方面、34项公开事项,明确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
四、规范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基层公开主体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注重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根据具体事项需要、本地社会公众需求,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有条不紊开展。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加强对户籍窗口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积极探索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在政务服务网醒目位置,对外公开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要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QQ群、微信群、微博等载体,扩大政务公开领域和知晓群体,努力做到社会全覆盖。要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使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努力推动“五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加强考核监督。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