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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城区鼓励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的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8-5

 

为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步伐,根据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标准

标准化厂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建设,分块办证。一期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建设标准为3-5层,容积率1.6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0%,单栋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

二、优惠政策

(一)用地

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价格每亩6万元,投资方足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后,超出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二)税费

标准化厂房建设应交纳的省级以下(含省级)规费一律全免;建设环节形成的税收足额缴纳后,地方财政收益部分全额奖励投资方,用于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租金

入驻标准化厂房企业当年实现税收地方收益达到40/以上的,租金减半收取;当年实现税收地方收益达到80/以上的,租金全额奖励企业。租金奖励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四)奖励

标准化厂房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按工程总造价(以财政审计为准,不含土地)的15%,予以一次性奖励。

三、激励措施

(一)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引资或筹资建成一座3000以上标准化厂房的视为完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并享受同等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二)区内干部职工个人投资或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的,按投资额度的11.5折算,享受工业项目投资相应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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